惠通科技(30160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
时间: 2025-01-14 17:52:29 | 作者: 爱游戏中国官方网站 股票简称:惠通科技股票代码:301601 扬州惠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Yangzhou Huitong Technology Corp.,Ltd. (扬州市开发区望江路301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之 上市公告书 保荐人(承销总干事) 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358号大成国际大厦20楼2004室 二〇二五年一月 扬州惠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本公司”或“惠通科技”)股票将于 2025年 1月 15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创业板上市。 创业板公司具备拥有业绩不稳定、经营风险高、退市风险大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做出投资决定。 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以及本公司披露的风险因素,在新股上市初期切忌盲目跟风“炒新”,应当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如无特别说明,本上市公告书中的简称或名词的释义与《扬州惠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一致。 本上市公告书“报告期”指: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和 2024年1-6月。 如本上市公告书中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一定的差异,系由于四舍五入所致。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认真阅读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网址 )、中证网(网址 )、中国证券网(网址 )、证券时报网(网址 )、证券日报网(网址 )、经济参考网(网址 )、中国金融新闻网(网址 )、中国日报网(网址的本公司招股说明书“风险因素”章节的内容,注意风险,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查阅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全文。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新股”)上市初期的投资风险,广大投资者应充分了解交易风险、理性参与新股交易。本公司就相关风险特别提示如下: 创业板股票竞价交易设置较宽的涨跌幅限制,首次公开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股票,上市后的前 5个交易日不设涨跌幅限制,其后涨跌幅限制为 20%。公司股票上市初期存在交易价格大大波动的风险。 投资者在参与交易前,应当认真阅读有关法律和法规和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对别的可能存在的风险因素也应当有所了解和掌握,并确信自身已做好足够的风险评估与财务安排,避免因盲目炒作遭受难以承受的损失。 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 14,048.00万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数量为29,972,106股,占总股数的 21.34%。公司上市初期流通股数量较少,存在流动性不足的风险。 按照《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上市公司行业统计分类指引》(2023 年),发行人所属行业为“专业技术服务业(代码 M74)”;此外,公司设备制造业务属于“专用设备制造业(代码 C35)”。截至 2024年 12月 31日(T-3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专业技术服务业(M74)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 35.81倍;专用设备制造业(代码 C35)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 29.25倍。 截至 2024年 12月 31日(T-3日),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如下: 注 2:扣非前/后静态市盈率=T-3日股票收盘价/(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母净利润/总股本(2024年 12月 31日)); 注 3:扣非前/后滚动市盈率=T-3日股票收盘价/(2023年 10-12月和 2024年 1-9月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母净利润/总股本(2024年 12月 31日)); 本次发行价格 11.80元/股对应的发行人 2023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母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 18.28倍,低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 2024年 12月 31日(T-3日)发布的专业技术服务业(代码 M74)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 35.81倍及专用设备制造业(代码 C35)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 29.25倍,低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 2023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平均静态市盈率 18.71倍,但仍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创业板股票上市首日即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有可能会产生一定的价格波动风险、市场风险、保证金追加风险和流动性风险。价格波动风险是指融资融券会加剧标的股票的价格波动;市场风险是指投资者在将股票作为担保品进行融资时,不仅需要承担原有的股票价格变化带来的风险,还得承担新投资股票价格变化带来的风险,并支付相应的利息;保证金追加风险是指投资者在交易过程中需要全程监控担保比率水平,以保证其不低于融资融券要求的维持保证金比例;流动性风险是指标的股票发生剧烈价格波动时,融资购券或卖券还款、融券卖出或买券还券可能会受阻,产生较大的流动性风险。 投资者应当充分关注定价市场化蕴含的风险因素,知晓股票上市后可能跌破发行价,切实提高风险意识,强化价值投资理念,避免盲目炒作,监管机构、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均无法保证股票上市后不会跌破发行价格。 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发行人的净资产规模将较大幅度的增加。但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存在一定建设周期,投资效益的体现需要一定的时间和过程,因此,本次发行完成后,短期内公司的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存在一定程度下降的风险。 本次发行价格为 11.80元/股,投资者应当关注创业板股票交易可能触发的异常波动和严重异常波动情形,知悉严重异常波动情形有几率存在非理性炒作风险并导致停牌核查,审慎参与相关股票交易。投资者应当充分关注定价市场化蕴含的风险因素,切实提高风险意识,强化价值投资理念,避免盲目炒作。 本公司特别提请投资者注意,在作出投资决策之前,务必仔细阅读本公司招股说明书“第三节 风险因素”章节的全部内容,并应特别关注下列风险因素: (一)行业周期性风险 石油化工领域的专用设备制造及工程技术服务是典型的投资拉动型产业,行业的发展与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密切相关,而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与国民经济增速呈正相关。受国民经济和宏观调控影响,化工领域固定资产投资存在周期性波动,因而其上游设备制造及工程技术服务行业也随之呈现出一定的行业周期性。如果未来宏观经济运行到下行期,国民经济增速放缓,从而社会投资减少,或来自生物降解材料、尼龙、双氧水以及聚酯领域的市场需求均处于周期性下行阶段,导致设备制造及工程技术服务行业的发展速度减缓,此时公司的经营状况可能受到经济下行或下业周期性波动的影响,从而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工程技术服务行业整体具有长周期的特点,公司一个完整的工程总承包服务合同需要涵盖工程设计、设备制造、设备采购、现场安装、现场调试与运行、工程验收、售后技术支持服务七个阶段,每一阶段内部又含有多个小阶段,合同执行时间一般较长。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可能因为宏观经济变化、客户经营恶化以及项目意外等不利情况,致使合同项目不断延期或终止的情况发生,从而对公司经营造成风险。 公司是化学工程高端装备及产品整体技术方案提供商,该类产品或服务存在定制化、投资规模大、使用时间长的特点,某一时期内对部分客户形成的收入规模较大,而下游客户新建、改建或扩建投资需求具有一定时效性和周期性,同一客户通常间隔一段时间后方能形成复购需求,因此公司报告期内存在客户变动幅度较大的情形,若出现公司主要客户在某特定时间内均不存在扩产或升级改造需求的情况,而公司又不能持续有效拓展客户资源,将对公司经营的稳定性及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经营过程中会面临包括本上市公告书书披露的各项已识别的风险,也会面临其他无法预知或控制的内外部因素,公司无法保证未来经营业绩始终保持持续稳定增长。如果不利因素的影响达到一定程度,如国内外宏观经济下行,行业政策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下业竞争加剧导致产能扩张动力不足,己二胺、聚乳酸等业务应用领域开拓不及预期,在执行项目进度放缓等,或多种风险因素叠加发生,有可能导致出现业绩下滑的情形。 技术进步对公司的长远发展十分重要。近年来,公司在各业务领域加大技术研发投入,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及 2024年 1-6月的研发费用分别为2,369.11万元、4,083.88万元、4,481.70万元及 1,372.41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4.75%、5.02%、7.57%及 3.09%;同时,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部分募集资金也将投入技术研发中心项目建设之中。然而,研发新技术、新工艺是非常复杂且长期的工程,面临着研发资金投入大、技术要求高、持续周期长、涉及环节多以及大量不确定情况,最终可能出现研发成果不达预期或直接研发失败的情况。如果研发失败导致公司前期研发投入无法收回,将给公司带来直接损失并影响长期发展能力。 受益于“禁塑令”“双碳”等政策利好,国内生物降解材料行业迎来发展的黄金时期,公司基于在生物降解材料工程技术服务领域的行业经验及聚乳酸(PLA)领域的技术积累,看好聚乳酸制造领域的发展前景,于 2021年 7月投资设立子公司惠通生物实施“年产 10.5 万吨聚乳酸的生物可降解塑料及其系列产品研发生产项目”,目前一期年产 3.5万吨聚乳酸项目处于设备安装阶段。如投资项目不能顺利实施,或实施后由于市场开拓不力投资收益无法达到预期,公司可能面临投资项目失败的风险。 (PA56/PA66)、生物降解材料(PBAT/PBS)、双氧水(流化床)及聚酯等领域形成了核心竞争力。然而,随着高端尼龙的制备技术呈现己二腈、戊二胺、己二胺等不同原料的多元化工艺路线,若不紧跟技术发展趋势对工艺和设备进行更新迭代,则有可能被其他厂商捷足先登抢占市场。另外,公司的双氧水流化床技术所制备的双氧水主要应用于化工、造纸等行业,离浓度和纯度更高的电子级双氧水制备技术尚有一定差距,若国内竞争对手突破电子级双氧水制备工艺,将对公司目前的市场地位形成威胁。总之,在技术日新月异快速发展的时代,如果不能实现技术的创新与迭代以保持现有的技术优势,则公司可能面临技术被替代,进而市场空间被竞争对手或新兴技术企业挤占的风险,若此,将对公司未来的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目前,公司在生物降解材料(PBAT/PBS)领域的工程设计业务、EPC总承包业务中,涉及的 PBAT/PBS工艺包技术主要来源于业主方或第三方授权。若公司未来在市场上无法继续取得相关技术授权,公司又未能及时研发出新的工艺包技术并成功实现产业化应用,将对公司生物降解材料市场开拓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编制了 2024年度盈利预测报告,并经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出具了《盈利预测审核报告》(中天运[2024]核字第 90116号)。 公司预测 2024年度营业收入 80,793.35万元,同比增长 36.40%;预测 2024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0,787.08万元,同比增长 9.28%;预测 2024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 10,569.10万元,同比增长 16.55%。 盈利预测报告是公司在最佳估计假设的基础上遵循谨慎性原则编制的,但盈利预测所依据的各种假设具有不确定性,投资者进行投资决策时应谨慎使用。 本上市公告书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发行与承销业务指引第 1号——股票上市公告书内容与格式》而编制,旨在向投资者提供有关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的基本情况。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扬州惠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464 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具体内容如下: 二、你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招股说明书和发行承销方案实施。 四、自同意注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你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公司股票上市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扬州惠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创业板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25〕27 号),同意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证券简称为“惠通科技”,证券代码为“301601”。 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的 29,972,106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自 2025年 1月 15日起可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其余股票的可上市交易时间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交易所业务规则及公司相关股东的承诺执行。 (六)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35,120,000股,全部为公开发行的新股 (七)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29,972,106股 (八)本次上市的有流通限制或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110,507,894股 (九)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在本次公开发行中获得配售的股票数量和限售安排:本次发行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为 3,512,000股,约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10.00%,战略配售的对象为员工参与创业板战略配售 1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上述战略配售对象获配股票的限售期 12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限售期届满后,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对获配股份的减持适用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关于股份减持的有关规定。 (十)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动限制及期限:详见本上市公告书之“第八节 重要承诺事项”之“一、与投资者保护相关的承诺及与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其他承诺事项”之“(一)股份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的承诺”。 (十一)发行前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详见本上市公告书“第八节 重要承诺事项”之“一、与投资者保护相关的承诺及与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其他承诺事项”之“(一)股份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的承诺”。 (十二)本次上市股份的其他限售安排:本次发行最终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股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本次发行的股票中,网上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期安排,自本次公开 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 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1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6 个月。 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10%的股份限售期为 6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对应的股份数量为 1,635,894股,占网下发行总量的10.02%,占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总量的4.66%,占发行后总股本的1.16%。 (十四)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十五)上市保荐人: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承销保荐”、“保荐人”、“保荐人(主承销商)”) 三、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时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及公开发行后达到所选定的上市标准情况及其说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发布的通知》规定的新旧规则适用衔接安排,本次发行适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 8月修订)》第 2.1.2条的第(一)项标准,即招股说明书中明确选择的上市标准,发行人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如下:“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 5,000.00万元”。 根据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中天运[2024]审字第 90163号),发行人 2022年度、2023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孰低的净利润分别为 12,064.36 万元、9,068.09 万元。因此,发行人符合所选上市标准的要求。 除此之外,发行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第 2.1.2条第(一)项上市标准“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累计净利润不低于 1亿元,且最近一年净利润不低于 6,000.00万元”。 Yangzhou Huitong Technology Corp.,Ltd. 化工、化纤、尼龙、双氧水的技术研发、技术转让、技术服 务、工程咨询、工程设计、工程安装、工程总承包、分包及 整体技术解决方案;化工装备及机械设备的生产与销售;自 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 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自有房屋租赁及物业管 理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展经营活动) 公司是一家专业的化学工程高端装备及产品整体技术方案提 供商,主要从事高分子材料及双氧水生产领域的设备制造、 设计咨询和工程总承包业务,服务于高性能尼龙(PA66)、 生物基尼龙(PA56)、生物降解材料(PBAT/PBS)、聚酯(PET) 和双氧水(H O )等产品生产企业,拥有化工石化医药行业 2 2 (化工工程)专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具备从设计、主设备 制造到装置开车的全流程综合技术服务能力。 M74 专业方面技术服务业(根据《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上市公司行 业统计分类指引》(2023 年))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及持有公司股票及债券的情况如下: 注 2:张建纲通过扬州惠信间接持有 3.9872万股股份,通过扬州惠誉间接持有 138.0066万股股份,通过扬州惠盈间接持有 174.9787万股股份,合计持股 316.9725万股股份; 注 3:曹文通过扬州惠信间接持有 37.9904万股股份,通过扬州惠金间接持有 32.0037万股股份,合计持股 69.9941万股股份; 注 5:时虎通过扬州惠誉间接持有 37.9890万股股份,通过扬州惠金间接持有 32.0037万股股份,合计持股 69.9927万股股份; 注 6:陈廷飞通过扬州惠誉间接持有 28.0194万股股份,通过扬州惠盈间接持有 36.9788万股股份,合计持股 64.9982万股股份; 注 7:胡萍通过扬州惠信间接持有 28.0000万股股份,通过扬州惠盈间接持有 36.9788万股股份,合计持股 64.9788万股股份; 注 8:周建通过扬州惠誉间接持有 28.0194万股股份,通过扬州惠盈间接持有 31.9972万股股份,合计持股 62.0068万股股份; 注 9:张跃胜通过扬州惠信间接持有 19.9808万股股份,通过扬州惠金间接持有 30.0135万股股份,合计持股 44.9943万股股份; 注 10:孙国维通过扬州惠誉间接持有 7.9998万股股份,通过扬州惠金间接持有 30.0135万股股份,合计持股 38.0133万股股份; 注 11:卞江群通过扬州惠誉间接持有 7.9998万股股份,通过扬州惠盈间接持有 12.0229万股股份,合计持股 20.0227万股股份; 注 12:霍卫通过扬州惠信间接持有 5.0176万股股份,通过扬州惠金间接持有 5.0076万股股份,合计持股 10.0252万股股份; 注 13:合计数与各部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存在的差异系由四舍五入造成,间接持股数量根据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直接股东的出资比例与直接股东持有发行人股数相乘得出。 这次发行前,严旭明直接持有公司 2,160.00 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0.50%;严旭明还通过控制扬州惠信、扬州惠金合计间接控制公司 7.30%的股份。 本次发行前,张建纲直接持有公司 1,790.00 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6.99%;张建纲还通过控制扬州惠盈、扬州惠誉合计间接控制公司 8.36%的股份。 2016年 8月 8日,严旭明、张建纲签署《股东一致行动协议》,约定严旭明、张建纲自 2016年 8月 8日至 2019年 12月 31日在公司股东大会会议中行使表决权时采取相同的意思表示;2019年 11 月 20日,严旭明、张建纲续签《股东一致行动协议》,并于 2021年 7月 8日签署《股东一致行动协议之补充协议》,进一步约定自2020年1月至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满三十六个月止,严旭明、张建纲及其所能控制的主体在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中行使提案、表决权等权利时保持一致行动。双方及双方所能控制的主体在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提出议案或行使表决权前,应经事先共同协商过程以达成一致意见;如双方对相关事项未能形成一致意见,双方及双方所能控制的主体均不应提出议案,在正式会议上均应当投弃权票。 据此,严旭明及张建纲合计控制公司 53.15%的股份,系公司的共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且最近两年内未发生变化。 严旭明,男,1954年 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码 1******,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1982年 4月毕业于南京化工学院南化分院;1982年 5月至 1992年 4月,任扬州合成化工厂工程师;1992年4月至 1993年 7月,任吴江市差别化涤纶厂技术员;1993年 8月至 1994年 8月,任邗江县惠通化工技术应用研究所总经理;1994 年 9 月至今,历任聚酯技术执行董事、董事;1998年 12月至 2016年 8月,历任惠通有限监事、董事、董事长;2016年 8月至 2021年 7月,历任惠通科技董事长、董事;2021年 7月至今,任惠通科技董事长。 张建纲,男,1960 年 9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码 9******,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1982年 4月毕业于南京化工学院;1982年 5月至 1993年 9月,历任常州石油化工厂技术员、车间主任;1993年 10月至 1995年 9月,任吴江炼油厂副总工程师;1995年 10月至 2002年 6月,任聚酯技术工程部经理;2002年 7月至 2021年 7月,历任惠通有限、惠通科技总经理、董事、董事长;2021年 7月至今,任惠通科技董事、总经理。 (二)这次发行后、上市前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股权结构控制关系图 这次发行后、上市前,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股权结构控制关系图如下: 四、本次公开发行申报前已制定或实施的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及相关安排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发行人不存在正在执行的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员工实行的股权激励及其他制度安排。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申报前已经实施的股权激励情况具体如下: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扬州惠信持有公司 448.00 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4.25%,扬州惠信实际控制人为严旭明,其基本情况如下: 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扬子江中路 186号智谷科技综合体 B座 5楼 501-81 企业管理及咨询(不含金融业务、类金融业务、投资与资产管理业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从事相关经营活动) 扬州惠信共有 32名合伙人,除孙永萍为已退休员工(入伙时为惠通有限在职员工)外,均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的在职员工,具体如下: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扬州惠誉持有公司 402.00 万股股份,持股比例为 3.82%,扬州惠誉实际控制人为张建纲,其基本情况如下: 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扬子江中路 186号智谷科技综合体 B座 5楼 501-84 企业管理及咨询(不含金融业务、类金融业务、投资与资产管理业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扬州惠誉共有 28名合伙人,均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的在职员工,具体如下: